标题: | 作废公告【2025】高青县002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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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305L/2025-551636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5-0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鲁(2023)高青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910号 |
杨荣杰 |
不动产证明 |
高青县黄河路103号(丝绸公司)17栋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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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鲁(2023)高青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807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青县支行 |
不动产证明 |
高青县黄河路103号(丝绸公司)17栋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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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高青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