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标题: 高青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变更公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05L/2023-534401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高青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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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7日发布的《高青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高自然交告字〔2023〕2号)作如下变更: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中“说明事项:370322103004GB00094[2023(增量)-高005]号地块工业建设项目为“标准地”,其指标为:项目投资强度须不得低于400万元/亩、容积率不小于0.6、亩均税收(含非税)需达到15万元以上。

竞得人须按县规划服务中心出具的规划条件和发改部门出具的产业准入条件、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约束条件、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标准进行开发建设。

1、宗地编号370322103004GB00094[2023(增量)-高005]号中内部道路涉及未供先用的情况,目前违法主体已接受处罚并缴纳完罚款,该宗地相关事宜竞得人需与高青县人民政府协商解决。2、宗地编号370322001003GB90111[2023(存量)-高001]号,该宗地现状出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由竞得人与高青县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变更为“说明事项:370322001003GB90111[2023(存量)-高001]号:该宗地现状出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由竞得人与高青县人民政府协商解决。

370322103004GB00094[2023(增量)-高005]号:1.该宗地内部道路涉及未供先用的情况,目前违法主体已接受处罚并缴纳完罚款,该宗地相关事宜竞得人需与高青县人民政府协商解决。2.竞得人须按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条件和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产业准入条件、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出具的环保约束条件、国家税务总局高青县税务局出具的税收标准进行开发建设。”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