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大残疾人帮扶力度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1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41
建议人: 孟红霞
主办单位: 高青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答复时间: 2022-05-3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孟红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残疾人帮扶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根据残联职能范围,针对精神残疾人的政策有4项。一是对持证精神类残疾人开展康复救助,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每人每年300元的门诊服药补贴。二是经过专业残疾鉴定医师鉴定为残疾等级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由民政部门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46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7元,重度残疾人为具有高青县户籍且持有残疾人证、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对具有高青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是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62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31元。三是对就业年龄段持有精神类残疾证的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为残疾人家庭减轻负担。四是对贫困重度精神类残疾人实施无障碍改造项目,为此类残疾人发放防走失手环、配备防触电插排,保障精神残疾人的人身安全。

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加大残疾人帮扶力度,特别是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加大了对残疾人帮扶的资金投入力度。县残联作为残疾人工作职能部门,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扩大残疾政策的覆盖面,我县残疾人帮扶力度不断增强。下一步,县残联将进一步加强对精神类残疾人的摸排,充分利用残疾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包村、联户干部的力量,做到对疑似精神残疾人进行残疾鉴定。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提高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标准,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同时建议医保部门,可以扩大和提高精神类残疾人特殊药物报销范围,进一步减轻精神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高青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2022年5月30日

 

 

理由:目前农村中,残疾人家庭依然是很大的弱势群体,他们家里缺乏劳动力,收入无保障,特别是精神病患者还需要进一步治疗,家庭压力大。 相关建议:注重对精神病患者的评残范围,扩大对精神病残疾人群体用药报销品种的增加和报销比例的提高,落实精神病类残疾人的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