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标题: 高青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13370322MB2304876F/2022-524726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0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高青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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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22年,高青县残疾人合会机关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建议提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热切期盼,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重要的决策参考价值。代表建议在规定期限内书面答复代表,办复率为100%。对因政策或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认真细致地作出解释,得到了代表的理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代表满意率达到100%。

二、主要做法

一是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办理。做到了集体研究,专责处理。根据人大代表的建议,对照各项残疾人政策进行梳理,查缺补漏,做到有理有据,妥善办理。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协调。相关人员不等不靠,积极与各部室沟通对接,确认政策落实。三是狠抓工作落实,注重以点带面,提升办理质量。通过人大代表的一个建议,全面梳理部门职责,自查各项惠残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代表取得联系,征求意见,确保让群众满意,让代表满意。

目前,根据残联职能范围,针对精神残疾人的政策有4项。一是对持证精神类残疾人开展康复救助,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每人每年300元的门诊服药补贴。二是经过专业残疾鉴定医师鉴定为残疾等级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由民政部门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61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40元,重度残疾人为具有高青县户籍且持有残疾人证、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对具有高青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是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8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45元。三是对就业年龄段持有精神类残疾证的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为残疾人家庭减轻负担。四是对贫困重度精神类残疾人实施无障碍改造项目,为此类残疾人发放防走失手环、配备防触电插排,保障精神残疾人的人身安全。

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加大残疾人帮扶力度,特别是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加大了对残疾人帮扶的资金投入力度。县残联作为残疾人工作职能部门,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扩大残疾政策的覆盖面,我县残疾人帮扶力度不断增强。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2年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与代表、委员们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办理思路比较守旧,办理手段也有待创新。二是办理层次不够深入,存在“面上沟通多,深入探讨少”的情况。三是对办理建议提案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完全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

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县残联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残疾人的摸排,充分利用残疾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包村、联户干部的力量,做到对疑似残疾人进行残疾鉴定。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提高各类残疾人补贴标准,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同时建议医保部门,可以扩大和提高精神类残疾人特殊药物报销范围,进一步减轻精神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