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答复)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3号
建议人: 吴夫民
主办单位: 高青县财政局
答复时间: 2020-07-0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吴夫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农业农村及相关部门负责农村基础建设的规划和投入方向,县财政根据相关部门的项目实施需求,积极筹措各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根据各位代表的提议,财政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交流,积极配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统筹使用各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资金,用足用活政策措施,有选择性的加大投入,较为集中用于近几年未规划合并的村和落后村,树典型和补短板并重,增强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