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及时发放独生子女费”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95
建议人: 毛爱华
主办单位: 高青县财政局
答复时间: 2020-07-1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毛爱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发放独生子女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对公立医院实行定额补助机制,公立医院的人员经费及其他费用由公立医院通过经营性收入进行解决,县财政不再负担。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强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发放到位。

1、由财政部门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时统一、及时发放。 2、由相关的行政领导部门督促各事业单位及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