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延长冬季路灯照明时间”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38号
建议人: 高福兰 孟凡清 王洪升 孟繁国 李波 杜加平 刘恒波
主办单位: 高青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04-19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高福兰、孟凡清、王洪升、孟繁国、李波、杜加平、刘恒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冬季路灯照明时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学生冬日到校较早,务工者也需延长照明时间。根据节能减排要求,路灯照明系统按照日出日落设定每天的开关灯时间。考虑到市民出行安全和交通安全,并结合节能减排要求,将根据实际需求和季节气候变化及时调整路灯启闭时间,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冬天可延长路灯照明时间20分钟左右,为了节约,夏天照明时间可以适当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