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财政局
标题: 高青县财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844/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01 发布机构: 高青县财政局

高青县财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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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更好地执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发挥财政职能,增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强化工作效率,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县财政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原则

以“效率财政、服务财政、诚信财政、阳光财政”为抓手,以推进财政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方便群众、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

二、公开内容

(一)各项政策法规公开。财政工作要坚持依法理财、依法治财的原则,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务院、财政部关于财政、财务的其它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职责、权限、责任人员要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公开减税降费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反馈,确保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应享尽享减税降费红利,推进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我县落地生效。

(二)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与政府“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牵头公开部门预决算与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每月定期公开上月财政收支情况并对下一步财政收支情况做出预判。

(三)国资国企公开。每月定期在“高青政务网”公开高青县县管企业信息;公开高青县国有企业总体情况及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对县属企业基本情况、县属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做出明确说明;及时公布国有企业社会履职情况。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及时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涉密除外),并将公开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五)其他应公开的相关信息。

三、公开要求

1、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按照县政府办公室部署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和规范,明确公开内容,做到内容完整、指向精确、责任明晰,完善规范后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

2、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再造。修订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公开、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制度规范,优化工作流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3、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前审查制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公开前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未经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得公开。

四、保证措施

(一)成立高青县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监督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

(二)强化内部建设。财政局各科室及服务社会的二级单位的职责权限和责任人员要公开,明示涉及收费项目的要在收费场所设立公示版,明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财政局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来局或单位办事的人员要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对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事情要耐心解释,并领人到相关科室办理。各科室对不属于国家秘密范围之内的事项,能公开的尽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