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财政局
标题: 高青县财政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844/2024-545566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25 发布机构: 高青县财政局

高青县财政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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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财政服务效能,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透明政府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确保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和高效,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为指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规范公开内容、改进公开形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 预算信息公开:在预算年度开始前向社会公开预决算草案,详细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预算调整情况、超支情况等,以及预算执行的具体项目和金额,确保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并在预算年度结束后公开决算报告,确保公众能够了解政府的收入来源和支出去向。

(二)财政收支状况公开:定期公布政府的财政收入、支出、债务等关键数据,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财政拨款、政府债券发行等信息,以便公众监督政府的财政健康状况。

(三)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的计划、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合同履行情况等信息,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开,防止腐败行为。

(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开:包括国有资产的规模、结构、运营效益、收益情况等,以及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破产等重大事项的公开,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公开: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债务率、偿债能力等信息,以及债务举借和偿还的具体情况,确保债务管理的透明性。

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要求

1、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按照县政府办公室部署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和规范,明确公开内容,做到内容完整、指向精确、责任明晰,完善规范后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

2、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再造。修订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公开、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制度规范,优化工作流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3、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前审查制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公开前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未经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