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财政局
标题: 高青县青源水务集团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844/2025-551128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26 发布机构: 高青县财政局

高青县青源水务集团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发布日期: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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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县城东部De400供水主管道因外单位施工破损漏水,青源水务集团立即组织人员展开维修作业,第一时间恢复供水,保障了全县城乡居民用水安全。

1月7日,县疾控中心到青源水务集团调研水质检测工作。专家组采取听取汇报、交流座谈、实地调研等形式,对日常检测情况、水质检测的标准流程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

1月22日,青源水务集团组织召开第一季度暨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会议。会议传达了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对集团第一季度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生产部门和权属公司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供水设施运行情况、用电及消防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全力保障春节期间供水安全。

春节期间,受强寒潮影响,过清干渠部分区段出现结冰阻水现象。青源水务集团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修队伍24小时值班值守,调配专业机械对冰层进行破冰作业,并提高沿线巡查频次,确保干渠输水畅通。同时,集团严格落实防冻保供措施,对供水管网、泵站等关键设施实施重点防护,实时监测水质水压,保障极端天气下全县供水安全稳定。

2月11日,县城东部DN800原水管道漏水,影响县经济开发区多家企业用水,青源水务集团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工作人员展开维修作业,有力保障了企业用水安全稳定。

3月6日,青源水务集团联合芦湖街道派出所开展“警企联动,守护饮水安全”活动,对大芦湖水库、沉沙池、引黄济淄调水工程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巡逻,通过警企携手共建,建立完善了大芦湖水库水源地“联勤联巡联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有效防范水库周边、供水渠道内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有力保障了大芦湖水库水源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