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将青城镇小微企业创业园纳入全县大局统筹发展的建议》的答复(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号建议)
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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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崔瑞虎 乔旭涛 程卫忠 王希国 刘红连
主办单位: 高青县财政局
答复时间: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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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崔瑞虎、乔旭涛、程卫忠、王希国、刘红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青城镇小微企业创业园纳入全县大局统筹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财政高度重视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促进各镇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镇办财政体制的意见》,调整县与镇办税收分享机制。

下一步,县财政将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和招商引资政策规定,竭尽全力支出镇办发展;鼓励各镇办强化产业组织理念,引进产业链配套企业,提升产业规模,打造产业集群,不断培植壮大财源,提升税收质量和水平。

 

 

   

高青县财政局

 2021年4月20日

为夯实镇域产业振兴基础,青城镇积极推进占地1000亩小微创业园项目建设,目前园区内已有诚信菌业、艾福迪、雨凡木业三家较为成熟的企业,正在建设的企业有金立印务、泰洁印务两家。通过“筑巢引凤”和“引凤筑巢”两种方式招商已初见成效。但是,仅靠青城镇自己力量,招商力度明显不够。因此,建议将青城镇小微企业创业园纳入全县大局统筹发展,打造可以辐射西部地区的产业集聚地,吸纳合村并居解放出的劳动力,促进西部地区的发展。 建议:1.加大产业园区建设扶持力度。建议给予专项扶持资金和土地指标,优先建设园区内部道路和配套设施,优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努力搭建更好的招商引资平台。 2.举全县之力予以招商,将不宜放入县三大园区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全部放在青城镇小微企业创业园,使其尽快成形达效,以辐射带动整个县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