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做大做强县属国有企业的建议》的答复(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号建议)
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51
建议人: 付强
主办单位: 高青县财政局
答复时间: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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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大做强县属国有企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9年县级机构改革,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由县金融办划入县财政局后,县财政局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落脚点,认真履行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职责。

2019年至今,县财政局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重心主要放在了摸清家底、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和分类监管、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方面,重点做好资源类企业监管。目前,我县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持续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主体任务已基本完成,资源类企业营运能力不断提高。

2021年,县财政局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重心,将稳步转移到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上,进一步明确现各国有企业主业,对存量国资国企提出整合建议方案,业务相近的企业组建集团,重点做好资本投资、水务、交通等领域县属国有企业的资源整合,促进国有资本向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做大做强县属国有企业,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高青县财政局

 2021年4月20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我县国有企业在县域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尤其是以富源水务为主的水务行业为我县经济发展起到巨大作用。2020年富源水务实现销售收入7179万元,实现利润49万元,缴纳税收1516万元,实现县级税收1468万元(全县企业排名第9),上交财政资金2049万元,承担县级工程资金947万元,承担全县居民用水和生态用水水费185万元,全县共直接和间接为县级财政贡献财力4649万元。其他水务公司芦博水务和丰源水务也为县级贡献了大量财力,为县级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保障。为做大做强县属国有企业,建议参照上级模式,将富源水务、芦博水务合并为水务集团,合三为一,取水同源,供水同价,实现县属国企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