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大做强县属国有企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9年县级机构改革,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由县金融办划入县财政局后,县财政局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落脚点,认真履行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职责。
2019年至今,县财政局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重心主要放在了摸清家底、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和分类监管、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方面,重点做好资源类企业监管。目前,我县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持续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主体任务已基本完成,资源类企业营运能力不断提高。
2021年,县财政局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重心,将稳步转移到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上,进一步明确现各国有企业主业,对存量国资国企提出整合建议方案,业务相近的企业组建集团,重点做好资本投资、水务、交通等领域县属国有企业的资源整合,促进国有资本向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做大做强县属国有企业,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高青县财政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