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我县乡村、社区公共卫生管理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54号提案)
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54
建议人: 樊守彬
主办单位: 高青县财政局
答复时间: 2021-04-2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樊守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乡村、社区公共卫生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新冠疫情防控及乡村、社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累计拨付县级资金6000余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采购、防控物资采购、重点场所防控、复工复学、人员补助等,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爱国卫生专项经费支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至74元/人,新增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支出,用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

2021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县财政局继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乡村及社区公共卫生建设投入力度,累计安排县级资金4000余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爱国卫生专项经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疫情防控经费支出,为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加强乡村、社区公共卫生管理提供了经费保障。

 

高青县财政局

 2021年4月20日

自去年年初世界性新冠病毒爆发以来,突发性的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已成为世界各国所面临的的重大课题。对此,个人认为,在新的新冠防控形势下,加强县城内的乡村社区公共卫生常态化管理工作尤其重要。 办法: 一是由政府主导制定乡村社区公共卫生常态化管理工作规划,并将规划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 二是明确乡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功能。应包括: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开展宣传、重大卫生事件防控,基本医疗服务。 三是按照“合理布局、便民利民”的原则,制定乡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合理布局辖区卫生服务机构。 四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乡村社区公共卫生建设投入力度。确保公共卫生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业务经费。 五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乡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市、省、国家级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联上资源共享。 六是加强乡村、社区公共卫生宣传。定期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做到每年一次乡村社区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消杀活动。营造全民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