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转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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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844/2025-548941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3-1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财政局 |
淄发改价格〔2024〕49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