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青县财政局
发文字号
高财字〔2021〕33号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844/2021-5142661
成文日期
2021-04-19
发文日期
2021-04-2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有效性
有效
高青县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高财字〔2021〕33号
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决胜脱贫攻坚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根据淄博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对进一步做好2021年我县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落实。
一、强化政治意识,持续助力贫困地区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财库〔2019〕41号)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助力脱贫攻坚战的一项政治任务。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财政部和山东省财政厅将持续开展832平台采购工作考核,淄博市也将定期对832平台采购情况进行通报,各预算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大局观念,高度重视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为促进贫困地区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二、加大购买力度,积极开展贫困地区采购工作
各预算单位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细化措施,压实责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努力做好平台采购工作,提高我县平台采购交易量,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出积极贡献。
(一)暂不输入预留份额信息。请所有预算单位暂时不要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填报今年的预留份额和拟预留比例,正常进行平台交易即可。预留份额信息填报工作待上级部门部署后统一安排。
(二)提高采购交易数额。从平台统计数据来看,今年全县已开展交易的预算单位偏少,交易总额偏低。各预算单位要结合实际尽快安排采购计划,加大采购交易力度,在食堂食材、工会福利、慰问品、奖品等采购中,积极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为带动国家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推动实现乡村振兴贡献更大力量。
高青县财政局
2021年4月19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