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财政局

高青县财政局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高青县乡村振兴局 高青县供销合作社关于征集优质农副产品入驻网上商城“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馆”的通知

高财字〔2023〕22号

 

各镇(办)、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供销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2〕273号),充分发挥电子化优势,依托“齐鲁云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以下简称网上商城)助力农副产品扩销,做好政府采购助力乡村振兴,特征集我县优质农副产品入驻网上商城“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馆”,以方便采购人自主择优采购农副产品,进一步提高优质农副产品销量,增加新农人收入,真正做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受益,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高青县财政局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高青县乡村振兴局

高青县供销合作社

2023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征集优质农副产品入驻网上商城

“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馆”的通知

 

一、基本情况

网上商城(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wssc/sdszfcg/)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以及“互联网十政务服务”的有关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和采购效率为核心,综合运用电子商务、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精心打造的一个适用于通用货物、工程、服务全流程网上交易的服务平台。目前,共有1042个品目纳入网上商城采购范围。其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馆”全省共有88个品目、淄博市27个;全省共有1097个商品、淄博市532个;全省2022年度累计交易金额2851.99万元、淄博市501.15万元。

二、入驻流程

申请人参考《附件2:入驻商城审核材料明细》填写《附件1:产品入驻商城申请表》。

申请人创建三个文件夹存储商品主图、商品详情图、外检报告,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商品主图、商品详情图、外检报告。申请人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783305436@qq.com,由市财政局汇总后转发网上商城“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馆”商品管理审核专人(山东省供销社农产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认识。网上商城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平台,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优质农副产品入驻网上商城“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馆”征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鼓励更多优质农副产品入驻。

(二)强化平台服务。各相关单位应畅通沟通渠道,加强会商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为我县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台。

(三)加强平台管理。各相关单位应加强供应商和产品动态管理,建立完善价格监测、质量监督和用户评价机制,做好上架产品质量、售价、产地真实性监督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供应商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四)做好宣传推广。各相关单位应加大产销对接力度,扩大社会参与力度,鼓励各预算单位、国有企业和个人(使用单位账号)通过网上商城采购农副产品,实现供销双方共赢。

市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可心,0533-3887139

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33-6962239

技术支持电话:0531-88596667

 

附件:1.产品入驻商城申请表

          2.入驻商城审核材料明细

 

附件1

 

产品明细表

 

 

附件2

 

入驻商城审核材料明细

 

1.所申报产品必须是农副产品;

2.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初级农产品不需要,预包装食品若没有生产许可证可委托省社农产品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具体情况具体解决);

3.申报产品的外包装图片(包含标签页图片),主图要求200k以下,产品详情图(图片要清晰);

4.产品外检报告、出厂检测报告(若没有检测报告,可咨询省社农产品公司,产品出货前进行快检);

5.生产厂家简介、及现有销售模式介绍,厂家联系方式;

6.产品包装形式,发货方式,发货起订量(是可以批量发货,还是可以一件代发);

7.产品报价表(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单位、产地、保质期、批发价、建议销售价;可以阶梯报价,多少件以内价格、多少件以上价格)。

备注:若是村级合作社经营的生鲜产品,需要提供合作社的营业执照、包装形式、产品上市期、上市产量、发货方式等(已有成熟发货方式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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