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财政局2024年度重点工作第三季度进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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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844/2024-548060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10-03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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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责任分工 |
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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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居民消费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外资外贸保持合理增长,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指标保持正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完成55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实现9亿元 |
2024年1-9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47亿元。已完成市局下达任务。 |
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继续加强与税务、住建、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凝聚组织收入合力,强化税收征管措施,增强各领域税源监控分析,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工程项目税收情况监管,采取针对性征管措施,做到应收尽收。 |
财政局国库科 |
0533-6977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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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整合优质资产,提高投资运营能力,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
累计营业收入力争实现4.3亿。 |
县属国有企业累计营业收入实现4.5亿元,完成三季度目标的1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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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国有企业监管,持续深化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激励约束机制,聚焦主责主业,提高国企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
县政府国有资产保障中心 |
0533-6966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