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财政局
标题: 高青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采购人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844/2023-540714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4 发布机构: 高青县财政局

高青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采购人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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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采购人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高财字〔202383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诚信建设,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现将《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采购人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淄财采〔2023〕17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采购人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淄财采〔2023〕17号)

 

 

高青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