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采购人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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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844/2023-540714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14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财政局 |
转发《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采购人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高财字〔2023〕83号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诚信建设,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现将《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采购人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淄财采〔2023〕17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采购人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淄财采〔2023〕17号)
高青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