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财政局转发《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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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844/2023-540714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财政局 |
转发《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高财字〔2023〕86号
各镇(办)、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
为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活动,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助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现将《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淄财采〔2023〕20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淄财采〔2023〕20号)
高青县财政局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青中心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