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财政局
标题: 高青县财政局转发《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844/2023-540714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财政局

高青县财政局转发《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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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高财字〔2023〕86号

 

各镇(办)、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

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活动,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助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现将《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淄财采〔2023〕20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淄财采〔2023〕20号)

 

        高青县财政局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青中心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