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财政局
标题: 高青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844/2024-543033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9 发布机构: 高青县财政局

高青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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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高财字〔2024〕15号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确保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现将《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淄财采〔202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淄财采〔2024〕4号)

 

 

高青县财政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