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转发鲁财采〔2024〕6号文做好台式计算机等7项政府采购需求 标准贯彻落实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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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844/2024-543543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2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财政局 |
转发《关于转发鲁财采〔2024〕6号文做好台式计算机等7项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贯彻落实的通知》的通知
高财字〔2024〕21号
各镇(办)、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
为提高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以及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现将《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鲁财采〔2024〕6号文做好台式计算机等7项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贯彻落实的通知》(淄财采〔2024〕7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鲁财采〔2024〕6号文做好台式计算机等7项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贯彻落实的通知》(淄财采〔2024〕7号)
高青县财政局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