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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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844/2025-550846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3-1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财政局 |
高财字〔2025〕25号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将《淄博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淄博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淄财采〔2025〕1号)
高青县财政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