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财政局
标题: 高青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844/2026-556527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财政局

高青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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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1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293;传真:0533-6962296;电子邮箱:gqxcz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高青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将政务公开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债务管控、民生保障等核心业务,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实力量。

(一)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定《2025年高青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减税降费、行政执法公示及重要部署执行等栏目,明确主管科室并建立“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两级审核责任制,保障公开内容合规。常态化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按季公开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年度重点任务及民生实事进展;按年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标准。行政执法专题,重点推进事前与事后公开,涵盖执法事项清单、人员资格及执法结果等信息。2025年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12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办理12345热线237件,办理政府信箱群众留言2件,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明确申请受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责任,提升答复质量与效率,实质性解决诉求。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比上年度增加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补偿领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动态更新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分科室、分层级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形成标准化目录,确保公开无遗漏。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区分公开与保密边界,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虚假信息及时澄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县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集中发布财政信息,开设统一互动交流与在线办事入口。依托“最高青”客户端搭建财政信息集中公开专区,整合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国企工作动态等各类公开事项,支持多维度检索查询,保障公众随时随地便捷获取。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管理,建立“科室、分管领导”管理机制,由局办公室负责总体工作,各科室负责对应栏目更新,分管领导进行内容审核,同时局办公室配备一名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依申请公开办理、政策解读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公开结果。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会2次,提升工作人员政策解读、舆情应对、平台操作能力,打造专业化队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

1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不高,存在流程不规范、跨科室协调联动不畅等问题,导致答复时限把控不严,部分答复内容针对性弱,未能有效回应公众合理诉求。

二是公开平台运维管理不到位,政务公开平台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数据不统一、部分栏目闲置等共性问题,平台互动功能薄弱,公众参与渠道不畅。

(二)改进情况

一是健全依申请公开闭环管理机制,规范申请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建立跨科室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时限,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答复精准度和时效性。

二是建立信息更新审核责任制,定期开展平台运维排查整改,激活闲置栏目;完善平台互动功能,增设公众留言、在线咨询等渠道,健全留言办理反馈机制,畅通公众参与路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5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高青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一是及时公开财政收支信息,重点对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等情况进行公开,涵盖本地区税收收入完成情况、主要财政支出科目及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等信息。二是及时公开国资国企信息,重点围绕经济效益、国企监管、社会责任、业绩考核等情况进行公开,涵盖国有企业每月营业收入情况、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及上年度国有企业业绩考核情况等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7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7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建立政策解读“三同步”机制,要求政策出台时同步谋划、同步发布、同步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推广案例解读、图表图解、视频宣讲等多元方式,通俗化阐释财政专业内容,适配不同受众理解需求。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