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提高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56
建议人: 牛明富、王波、孟繁国、孟凡清
主办单位: 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0-07-23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牛明富、王波、孟繁国、孟凡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我县商品房住宅小区多为2007年以后建成,此类小区在规划设计、车位建设、绿化覆盖上虽符合当时的设计要求,但随着近年来的社会经济发展,显然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主要由以下几点原因造成:

   一是物业收费水平低。由于受传统福利性住房观念影响较深,加之生活水平及经济承受能力偏低。自2007年以来,我县绝大多数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一直维持在0.36-0.49元/平方米,物业服务企业处于勉强经营的状态。例如芦湖一期已建成20余年,仍为0.36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随着人力成本的增加,物业服务企业支付人工工资后已无力对小区再投入资金改造升级。

   二是物业费收缴率低。部分业主因首次在城区购买房屋,对物业费认可程度不高,购买服务意识不强,各小区均不同程度存在物业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有的业主甚至常年不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只能通过诉讼等方式追偿物业费。

   三是物业费提费难。在日常工作中也经常收集到部分业主对于提费提标的诉求。各物业服务企业也有提升物业费、提高小区物业服务标准的愿望。但物业费提费需要征求小区内全体业主的意见,在具体操作中,绝大多数业主持反对意见。自2019年5月我单位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费提标以来,双杰物业、鑫正物业、安然物业等多家物业服务企业对所服务小区开展了征求意见工作,但仅有金都花园提费提标成功。


下一步我中心将从以下方面抓好物业工作:

   一是继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管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积极参与市物业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外出对标学习规范化的制度建设和档案建设。在现有收费基础上,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二是以党建为引领,将物业管理全面融入到社区管理体系中去,深入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配合、共商事务的城市社区“四位一体”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是积极推动提费提标工作。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先提标再提费的形式,在争取广大业主的理解后,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与社区、业主委员会沟通,征得广大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按照实际情况,适当提升物业费收费标准、提高物业费收缴率。

 

 

 

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0年7月23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联系人:吕青春 联系电话:6987906)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城区内居民区较多,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但大多小区普遍存在绿化不足,车辆乱停放,物业管理跟不上等突出问题,个别小区甚至出现业主集体拒交物业费的恶劣欣慰。所以有必要提高物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业主满意率,营造和谐融洽的生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