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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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9321393-5/2021-519062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7-2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
中心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设立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公布如下:
组 长: 张 琳 副科级干部
成 员: 胡金强 综合办公室主任
赵雪川 综合办公室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综合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心各科室指定一名政务公开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科室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