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2020年高青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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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9321393-5/2020-192887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4-2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2号),结合高青县实际,住房保障和价格主管部门经研究,发布了高青县《2020年配租房屋租金标准》(高建字[2020]4号),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严格执行该标准进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租赁工作。具体文件见附件。
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