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高青县第三季度第一批公租房(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公示 | ||
---|---|---|---|
索引号: | 49321393-5/2023-539132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8-2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0〕14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2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第三季度第1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家庭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予以反馈,反馈电话:6987076。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县住建中心将把申请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附:高青县2023年第三季度第1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家庭名单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