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审核及排序结果公示(2023年度第二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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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9321393-5/2023-540745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2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
本次实物配租于2023年11月15日报名截止,共收到申请家庭9户。经部门联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共9户,其中优先保障家庭2户。现将以上报名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如对申请人申报材料不实或排序存在异议,请予以举报,监督电话:6987076。公示期满如没有举报或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的,将按排序结果组织选房。
附:高青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审核及排序结果公示表(2023年度第二批)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