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选房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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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9321393-5/2023-538830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1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0〕14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2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选房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予以举报,举报电话:6987076。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将组织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附:高青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选房结果公示表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