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2025年第二季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家庭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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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9321393-5/2025-551301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4-0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5〕3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2号)、《关于印发淄博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淄建发〔2022〕42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第二季度第一批共5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家庭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予以反馈,反馈电话:6987076。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发放《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换房家庭或由住房租赁补贴转为实物配租家庭除外)。
附:高青县2025年第二季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家庭名单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