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标题: 高青县2026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告
索引号: 49321393-5/2026-557005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3-02 发布机构: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高青县2026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2
  • 字号:
  • |
  • 打印

为做好公租房腾退空余房源分配工作,现对民生嘉苑、温馨家园、流云小区、如意嘉园53套空余房源进行报名分配。本次分配面向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现将房源及报名分配事宜公示如下:

一、房源位置

1.民生嘉苑公租房位于高青县田横路高青县中医医院西侧

2.温馨家园公租房位于高青县青苑路以东,油区工委以北。

3.流云小区公租房位于高苑路以南,流云花园南区和兰骏苑中间。

4.如意嘉园公租房位于位于青苑路以西、雍顺园以北。

二、配租房源情况

1.民生嘉苑公租房,共7,户型为两室一厅,建筑面积为47.79㎡、68.3368.39㎡。

2.温馨家园公租房,共8套,户型为两室一厅三室一厅,建筑面积为50.20㎡、51.1351.82㎡、75.32㎡。

3.流云公租房,共36套,户型为一室,建筑面积为28㎡。

4.如意嘉园公租房,共2,户型为两室一厅,建筑面积为65.64㎡、65.73㎡。

详情见附件1

三、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截止日期:2026313

报名地点:高青县机关综合办公大楼4423室。

报名方式: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签署家庭成员信息查询授权书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县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因递交材料超过截止日期导致未能审核分房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分配规则、租金标准

(一)分配规则:按照计分方式进行排序,按顺序进行选房。现场选房采取,优先保障家庭(如:低保或特困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残疾人等家庭)按顺序优先选房,其次为按照计分排序家庭选房。

1.选房家庭要严格按照排序结果公示名单依次选房,直至房源分配完毕,任何家庭不得提前或插队选房。

2.选房时连续三次呼叫选房家庭选房顺序号及姓名未应答的,视同该选房家庭未到场,由下一序号家庭递补,同时将该家庭列在该批优先保障选房家庭末位进行选房,选房截止时仍未到场的,视同放弃选房。

3.所有选房家庭只有一次选房机会,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3分钟。选房超时或选房后未在选房确认单及选房表确认签字的,视为自动放弃。

4.选房人确认签字后,不可更改所选房源。因楼层、户型等原因放弃的,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

(二)租金标准

我县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共四个小区即:民生嘉苑、温馨家园、流云小区、如意嘉园。温馨家园、流云小区、如意嘉园三个小区市场租金均按市场平均租金的100%执行,即9/平方米;

民生嘉苑小区市场租金按照市场租金的85%执行,即7.65/平方米。

县公租房租金标准按市政府公布的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执行:Ⅰ类家庭的租金标准不得高于配租房屋市场租金的3%Ⅱ类家庭的租金标准不得高于配租房屋市场租金的15%Ⅲ类家庭的租金标准不得高于配租房屋市场租金的30%Ⅳ类家庭的租金标准不得高于配租房屋市场租金的80%

租金计算公式为:市场租金×租金系数×房屋面积×12个月=租金(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配租房屋,配租租金根据家庭类别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收取,超过6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市场租金由保障家庭自行承担)。

五、报名排序结果公布

报名结束后,排序完成,第一时间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公示。

六、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公租房选房等相关事宜原则上需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选房,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但被委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人填写的委托授权书原件(模板详见附件2)参加选房。

其他不明之处,可咨询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电话:6987076

附件1《高青县公租房腾退空余房源信息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20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