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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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9321393-5/2011-196831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1-03-1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房管局 |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始,至201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青城路10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7070;传真:0533-6987070)。
一、概述
2010年,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在相关政务公开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0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信息公开情况:2010年,县房管局共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住房保障类信息15条,物业管理信息6条,房地产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组织活动等综合类信息20余条。
县房管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高青政务网、高青工作等平台,加强廉租房分配、房源等信息公开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0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0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全县各级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1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