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标题: 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49321393-5/202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15 发布机构: 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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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11日始,至2019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联系(地址:高青县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7070;传真:0533-698707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中心领导班子非常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培训,并制定了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做到各类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公开。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扩大公开。做好住房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明确申请条件,简化流程,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保障性住房信息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字〔201914号)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主动公开县政府承办的0件县人大代表建议、0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2019年,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制发政府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事项公开情况详见下表。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于申请的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群众需求,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召开了1次培训会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门户网站新开设“领导信息”栏目,全面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简历,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是强化机构建设。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8

-45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54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存在公开方式单一化,存在公开内容延时的情况。

 (二)改进措施

  1.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进一步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2.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开展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同时深入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3.找准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多种形式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