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建议,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分析能源市场供求变化,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能源保障;负责拟订全县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负责监督指导全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负责编制下达公益性、调节性等发用电量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编制和实施年度电力生产和供应保障预案,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中的重要问题;负责电力市场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调度管理有关工作。综合分析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县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县能源关键设备研发、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实施重点科技专项和重点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参与拟订全县能源行业地方性标准;参与制定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相关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防灾减灾发展规划;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油区管理,承担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煤矿工程质量监督和压煤建筑物搬迁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