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高城镇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一季度进展情况
索引号: 11370322004433006T/2024-543844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1 发布机构: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高城镇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一季度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4-04-11
  • 字号:
  • |
  • 打印

目标任务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责任分工

监督方式

强化招商引资“指挥部+专班(部门)+镇办(园区)”工作机制和“一把手”工程,全年新签约过亿元项目45个以上、过10亿元项目5个以上,落地镇办(园区)飞地项目3个以上。

优化产业链招商专班工作机制,制定科学精准的督导评价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2024年产业链招商专班工作方案》《高青县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走出去”招商活动15次,实现新签约过亿元项目10个。

一是根据工作机制制定出专班评价体系,细化责任,落实到个人。

二是在多家媒体平台发布高城镇招商亮点工作,加大招商宣传力度。

三是赴杭州、福建、滨州开展“走出去”招商活动3次。

四是邀请客商来我镇实地考察18次,并多次吸引客商到化工园区、黄三角药谷产业园进行项目洽谈,为飞地项目的落地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持续跟进现有在谈项目,争取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二是继续加大“走出去”招商活动力度。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打造高城招商特色名牌。

 

高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0533-6315004

压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新建及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万亩,确保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稳中有增。

完成高标准农田设计单位招标,进行项目区现场勘测,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组织各村对辖区的高标准农田设施进行进行巡查管护,保证辖区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设施正常使用。

一是持续抓好高标准农田设施常态化管理工作。组织村级负责人做好日常巡查,确保问题即时发现即时解决。

二是加强与上级农业农村和水利部门的沟通,争取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实施。

高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0533-6315004

推进“一镇一业”乡村产业发展三年行动。

“一镇一业”乡村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建立“一镇一业”项目库,针对不同涉农镇办设立全年工作任务目标。

根据“一镇一业”项目库情况,组织开展全镇10.6万亩春季麦田管理工作,完成点亮农业、农开渔业新项目入库,完成鹏宏水产智慧渔业项目数字化设施入场工作。

一是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保障好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保障粮食安全。

二是做好水产项目的推进工作,确保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完成。

高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0533-6315004

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重点打造9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先行区、样板区。

出台高青县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三年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完成各镇办项目策划、实施方案论证,确定第一批打造项目。

完成“和美高城”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方案,完成“共富空间”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数字化管理中心项目进一步优化。

按照“一区一带一中心强支撑,一园一港一空间促发展”建设思路,全力打造县域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样板。

高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0533-6315004

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申报省市级放心消费单位20家,坚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 开展一季度包保督导工作,季度包保督导完成率达到100%。

2.建设规范化农村食品经营店40家。

3.不断提升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4.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高青县实际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细化推进步骤举措和时间,要做到目标可量化,举措可评估,确保责任到人,任务落地。

根据目标任务,2024年一季度包保督导工作完成率达到100%。规范化农村食品经营店建设已完成40家,完成高青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督检查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进一步夯实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责任,加强市场主体负责人和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与培训,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守牢辖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高城镇市场监管所

0533-631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