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关于印发工信行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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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MB28635201/2021-513190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近日,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高青县工信局关于印发工信行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行动方案》(高工信字〔2021〕8号),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1年1月23日,淄博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淄交综治委发〔2021〕2号),1月24日,高青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高交综治办发〔2021〕1号),根据以上两个文件以及前期工作,制定本文件。
二、决策依据
(一)《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淄交综治委发〔2021〕2号)
(二)《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高交综治办发〔2021〕1号)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以栖霞市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事故为警醒,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动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推动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建立机动车“四非”整治、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四、重要举措
重要举措有两部分内容:
(一)机动车“四非”整治。严把生产关,县工信局每季度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车辆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把关产品生产一致性要求,确保产品、技术要求符合准入标准。
(二)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由我局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超标低速电动车行为,推动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全链条闭环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