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申请表补办公告 |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6-558447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5-2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为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申请表补办工作,现将淄博市相关补办要求公告如下:
一、补办时间
为贯彻落实全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2026年申请人可在全年工作日内申请补办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申请表。
二、所需材料
(一)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二份(附件2)。
2.原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1寸照片一张(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同底版)。
5.《申请人信息表》(附件5)。
(二)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二份(附件3,填表时可参考附件4)。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信息表》(附件5)。
三、补办流程
1.申请人查看原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盖章单位,确认原认定机构。
2.按照《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讯表》(附件1)在工作日联系原认定机构,咨询补办事项。
3.按照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求准备所需材料。
4.现场或邮寄方式向原认定机构提交补办材料。
5.原认定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完成资格证书或认定申请表的补办工作。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因选错原认定机构、补办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办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我市统一采取邮寄(货到付款)的方式发放补办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认真填写提交《申请人信息表》(附件5)。
4.补办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可登录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