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县属义务教育段学校2021年划片招生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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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1-521092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促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据《高青县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高青县2021年城区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高青县实验小学划片范围:
(1)黄河路以北、田横路以南、文化路以东、开泰大道以西城区部分。
(2)青城路以北、黄河路以南、文化路以东、学府路以西部分。
(3)高苑路以北、芦湖路以东、学府路以西部分。
(4)县城户籍,房产地址在田镇中心小学片区的学生。
高青县中心路小学划片范围:
(1)高苑路以北、青城路以南、文化路以东、芦湖路以西部分。
(2)千乘湖水系以北、高苑路以南、青苑路以东、学府路以西城区部分。
高青县千乘湖小学划片范围:
清河路以北、黄河路以南、学府路以东、国井大道以西部分。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划片范围:
(1)南环路以北、千乘湖公园水系以南(包含原在中心路小学就读的城南8村)、青苑路以东、老张田路以西范围内有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
(2)红橡树小区。
高青县田镇中心小学划片范围:
1.田镇派出所户籍适龄儿童:原田镇中心小学服务村庄。
2.非县城派出所户籍且房产地址在高苑路以北、田横路以南、文化路以西城区部分的适龄儿童。
高青县第三中学小学部划片范围:
房产地址在田横路以北的民生嘉园、银岭花园、文昌嘉苑、县中医院宿舍的适龄儿童。
二、高青县2021年初中招生划片范围
高青县实验中学:县城派出所户籍(包含从县城派出所迁至县开发区派出所户籍的)的小学毕业生。田镇中心小学和田镇义和小学服务片区的原田镇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当预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办学规模时,按照户籍迁移的时间进行调剂。
高青二中:高城镇户籍、花沟镇唐口小学和花沟镇龙桑小学服务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高青三中:常家镇户籍和木李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高青四中:青城镇、黑里寨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高青五中:唐坊镇、芦湖街道户籍、花沟镇中心小学和花沟镇耿家小学服务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高青六中:
(1)现在中心路小学就读的城南8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田镇街道田镇崔张小学服务片区和花沟镇榆林小学服务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确定各学校当年招生规模,在往年招生划片范围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将根据报名人数、生源分布、学校招生规模等情况,对学校招生范围作适当调整。
(一)小学报名
报名对象: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年龄必须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
1.城区公办小学报名
(1)网上报名方式及时间
网上报名方式:学生家长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网上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5日。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为保证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特设立线下报名点,以下三种情况请于6月30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高青县第四中学进行现场报名、现场审核。
①在城区务工、经商一年以上,租房居住的;
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
③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的。
说明:
①家长若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障碍,无法正常提交信息的,可于6月11日、6月18日、6月24日到片区学校进行咨询,在学校老师帮助下进行报名。(片区划分见附件3)
②6月30日以后仍未报名的学生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当招生学校服务片区班额已满时,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调剂入学。
(3)报名材料
城区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1。
(4)录取顺序
当城区学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规模时,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①有自有住房,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下同)者;
②有自有住房,有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已交房者;
③无自有住房,用(外)祖父母房产报名者;
④无自有住房,租房者。
同类情况,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①县城户籍列非县城户籍之前;
②房产证签发日期早者;
③购房合同签发日期早者;
④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早者。
(5)其他情况说明
①为缓解招生压力,按照就近、公平、当年有效的原则,2021年对银岭世家小区实行多校划片,具有该小区房产的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实验小学或千乘湖小学进行报名,一经确定将不再修改。
②无法确定该房产是否交工入住的新建、改建、插建小区,需由开发商提前与县教体局进行对接,提供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县教体局将根据房产交工情况确定入学依据。购买期房尚未交房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屋性质为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的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
③全家(父母、儿童)在高青县城区无房产,户口在(外)祖父母处,并与其长期同住,可依据(外)祖父母房产划片入学。
④报名所提交的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6)工作流程
①信息采集(2021年6月10日—6月25日)。学生家长注册并登陆“爱山东·爱淄博”APP,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②条件审核(2021年7月1日—7月25日)。学校通过平台对家长提交的学生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校验审核。
③学位分配(2021年7月26日—8月14日)。根据报名人数、生源分布、学校招生计划等情况,依次录取符合片区内入学条件的学生。
④信息公示(2021年8月15日—8月20日)。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⑤入学确认(2021年8月21日—8月25日)。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⑥阳光分班(2021年8月30日前)。各学校进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2.各镇(街道)小学报名
各镇(街道)小学由各镇(街道)学区负责组织招生,实行入学通知书制度。
各学区要严格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适龄儿童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5日。报名地点及报名材料见附件4。各镇(街道)小学8月6日前向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保障区域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二)初中报名
1.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收2021年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2.报名方式:学生家长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3.报名时间: 6月10日—6月25日。
4.报名材料:
城区公办初中入学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1。
家长若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障碍,无法正常提交信息的,可在就读小学教师的帮助下进行报名。6月30日以后仍未报名的学生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
(三)非高青县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预报名
1.报名条件:非高青县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需父母至少一方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在县城合法务工经商一年以上。
2.报名方式:学生家长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3.网上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5日。
4.审核材料:
非高青县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1。
(四)延缓入学手续的办理
因身体原因申请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延缓入学申请书》(附件4),并出具县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由各学校备案。备案材料于8月30日前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县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533-6973642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