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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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26653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认真落实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是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经费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对本学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学校会计人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忠于职守,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会计凭证(原始凭证),确保会计事项事由明确,手续齐全,内容完整。加强经费使用和管理透明度,定期将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广大师生、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回应质疑,纠正问题和不足。
二、健全财物登记制度。学校取得的各项收入(代收费)、购买所有物资都必须凭借原始发票严格审核、逐级签字后登记入账。
三、加强学校支出管理。学校各项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经费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四、加强公用经费管理。遵循专款专用,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原则管理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开支的范围包括:办公用品、教师培训、资产购置,日常维修等。不得将公用经费用于属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列支的内容。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小学差旅培训标准,公务出差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出差人填报公务出差审批单,经校长同意后方可出差,严格执行出差的各项费用标准,离开本市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免费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学校不予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本校按规定报销。
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完善过程控制,学校开展相关业务活动,购买图书、设备等商品和劳务而发生费用,必须取得正式票据,经办人必须注明用途(批量购买办理入库验收手续的,还必须附仓库保管部门的入库验收手续,纳入政府采购的还必须有政府采购的相关手续,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畴的,须附有固定资产验收领用手续,以明晰责任),经办处室负责人签字,报校长审批后,方可报支。学校报支的各种票据应交由会计审核,以确保会计事项合法、合规、手续完备。经审核无误、手续齐全的支出凭证方可支付资金。学校大额支出,大宗物资采购必须由校行政组讨论决定同意后方可报支。
六、建立健全财务工作报告制度和财务公示制度。学校财务部门应按规定的格式、内容、期限编制会计报表;定期向校长汇报学校财务工作。每年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学校财务状况,并按上级要求将财务收支和“三公”经费情况进行公开和公示,自觉接受上级部门、教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会计人员要积极做好财务收支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主动宣传财经纪律,推进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让教职工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