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实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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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5-526654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管理规定
(一)上班
1.上班途中注意安全,不迟到、不无故缺勤。
2.穿戴整洁、得体,仪表端庄大方。进入校园,微笑待人,坚持讲普通话。
3.到校后主动做好办公室的清洁工作,值日教师负责做好值勤工作。
(二)集会
1.准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升旗仪式过程中神态庄重,不随意走动、交谈和嬉笑。
2.按照规定参加会议和各级教研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旷会。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三)教学
1.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按照《高青县实验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附件1)进行备课、上课、听课、辅导、测评及作业布置和批改。
2.先备课再上课,不上无准备课。
(四)办公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串岗、离岗。
2.上班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打瞌睡、闲谈微商、发朋友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办公区域不得大声喧哗,应保持办公室的安静。
4.办公区域不得吸烟,工作日不得饮酒。
5.个人办公桌自行打扫,不得随意堆放文件、物品,保持办公桌的整洁卫生。
6.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财产,节约水电和办公用品。
7.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因故临时外出,经批准后方可立校。
(五)下班
1.下班前查看静校情况,值班人员查看门窗、灯、风机、风扇等是否关好。
2.办公室内教学用具摆放整齐,贵重器具妥善保管。
3.不早退,路上注意安全。
二、考核办法
(一)教务处实行巡察制度,对任课教师一日常规进行巡察反馈。(附件:高青县实验小学教学常规巡查记录表)
(二)所有检查结果计入个人能绩考核。
(三)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即取消所有评先树优资格:
1.不按照一日常规管理规定,影响教学质量者,违反一次即记为一次教学事故,每学期累计3次以上者;
2.违反管理规定,被家长举报投诉,经查实者;
3.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给学校带来损失者;
4.非组织原因脱离岗位者;
5.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