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实验小学安全应急预案(总)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5-545152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9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实验小学安全应急预案(总)

发布日期: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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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师生安全,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尤其是当各种安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理,特制定本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生安全无小事”和“人人都是安全管理者”、“谁发现、谁报告、谁负责”等为指导,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霍秀芹    

副组长:贾文学 姚庆国 张璇 李阳阳

成  员:石会东 曹飞 杨维维 冯立民 王保华 张继友 贾平  刘云衡

三、部分应急常用电话

姓名

职务

电话

姓名

职务

电话

霍秀芹

书记、校长

18678226905

贾文学

副校长

13173267185

姚庆国

副校长

13864490055

张璇

副校长

13396439106

刘云衡

安全办主任

13561679194

曹飞

教务处主任

13589483849

石会东

宣传科主任

13869366392

杨维维

德育处主任

18654320113

李芳

女工委主任

13583306999

贾平

卫健办主任

18553395057

王保华

总务处主任

13589580583

冯立民

信推办主任

13475519557

学校办公室

0533-6961260

德育处

0533-6983907

门卫

0533-6983900

 

 

四、类别划分

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

(一)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学校校舍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安全交通事故,大型集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全的事件等。

(三)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水灾、台风、冰雹、地震等灾害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五、常规应急预案

1.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给安全工作小组。上报时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情况等。

2.安全工作小组的成员要求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备用应急车辆、应急物资(主要是指照明用具、防水用具等)。

六、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拯救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抢救伤病员,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置问题。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二)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的安全事故,应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三)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学校应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应急抢救处置,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亲属情绪稳定。

(四)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爆炸事件后,要组织力量开展抢救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2.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和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搜寻物证、排查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五)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六)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学校要组织力量疏导、抢救伤病员工作,应在第一时间向县教体局、公安机关和其它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县教体局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5.积极争取县教体局、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八)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处理办法

1.学校后勤各部门要做好饮用水,以及供电、供水和通讯保障部门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紧急情况时,学校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九)突发传染病事件处理办法

1.发现学生有感冒、发烧、咳嗽等传染病发病症状时,应迅速送保健室进行诊断治疗。

2.经保健室诊断后,如有必要,迅速报告给卫生防疫部门、教育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传染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3.尽快采取调查、隔离、预防等各种应急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扩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消除隐患。

(十)教学楼紧急疏散事件处理办法

1.课间操铃响或广播通知紧急集合时,各班应立即马上停止上课,由任课老师或班主任负责指挥下楼,保障有序、快速、安全。

2.上午第四节课下课时,由第四节课的任课老师组织学生按秩序下楼。科任老师走在前头,严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3.各班下楼顺序:按照疏散演练顺序下楼。

4.课间操或集会散场时,按上述教学楼楼层顺序进行退场。

(十一)遇台风等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办法

1.迅速报告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事件内向县教体局报告。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立即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

3.生命第一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

4.保护财产及设施安全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积极抢救财产,尽一切可能确保重要物品及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十二)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件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十三)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件处理办法

1.学生意外受伤、突然发病时,应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谁发现,报告)及时送医院就诊,同时报告学校。

2.学生发生打架事件时,应由老师(谁发现,谁报告,谁负责)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并报告给德育处。对伤者及时送医院就诊;迅速配合德育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