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科学技术学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公告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44364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2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科学技术学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公告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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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科技学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公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完善我校学生就业服务体系,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更好的贯彻就业服务理念,确保国家和省市区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推动我校学生就业工作在持续发展中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依据《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的通知》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管全校学生就业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校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协调和服务专门科室,在学校学生就业领导小组领导下管理全校学生就业工作,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就业统计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和班主任围绕学校工作中心,以服务学生和用人单位为目标,共同为学生就业做好服务工作。

 第三章 就业数据上报程序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做好毕业生就业数据的汇总、整理、上报工作,就业数据上报操作程序如下:

(一)各班级数据收集阶段

就业数据收集时间为每年7月至10月,各班主任负责收集本班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包括毕业生升学通知书、就业证明函、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自主创业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各项材料均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做好本班毕业生就业单位、就业率的统计分析及数据上报工作。同时与教务处做好毕业生信息对接工作。

(二)各班级数据上报阶段

每年“初次就业率”统计截止时间为101日,“年终就业率”统计截止时间为1231日。具体要求如下:

1.各班级将就业数据用“Excel”制成电子表格,并附上对应的就业证明材料,统一交至学校招生就业办。

2.需收集毕业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专业、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单位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就业形式等信息。电话必须真实有效;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必须提供单位联系电话和对应的单位接收函,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3.由班主任核算班级“已就业”和“待就业”人数。至统计截止之日起没有找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请班主任在“接收单

位名称”一栏中登记“待就业”,并登记毕业生联系电话。

4.对于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也要继续跟踪联系,以便学生签定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及时联系班主任或交回学校作为协议就业统计。

(三)统计上报阶段

我校就业数据统计上报时间为每年10月(初次)和12月(年终),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汇总全校毕业生就业数据,上报至教育主管部门,并在网上公示。

第四章 就业数据上报规定及要求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和教务处、班主任在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中应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就业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

各班主任要严格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统计要求和具体通知的统计时间认真组织完成统计和上报工作,就业率上报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它不仅反映学校的效度,同时也反映学校的信度,因此,在上报时必须及时、客观、认真、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招生就业办应及时督导、按时收交和认真审核。

 

 

淄博科学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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