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关于健全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4-544364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健全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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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健全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健全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淄教职字〔20245号)和《淄博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淄审文调报2023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健全我市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中职学校专业“负面清单”

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鲁教职发20181)“健全专业设置与调控机制,建立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和信息发布制度”等有关要求,结合区域实际抓紧梳理制定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对纳入“负面清单”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新增,市教育局将不予进行新增专业备案。

二、及时裁撤滞后过剩专业

认真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指导意见》(鲁教职发20231号)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健全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淄教职字〔20245号)及我县专业备案工作有关要求,切实调减和撤销办学条件弱、水平差、就业率特别是对口就业率低和供过于求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对中职学校布点多、规模大、需求饱和的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会计事务、幼儿保育、法律事务、绘画、工艺美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行政事务助理等专业,原则上应纳入“负面清单”并限制新增。

三、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学校将2024年度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报县教体局行政许可科公务邮箱备案。并且要结合新学年学校和专业备案,做好向社会信息发布工作。

 

附件:2024年中职学校专业“负面清单”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312

 

 

附件

2024年中职学校专业“负面清单”

 

序号

市直/县(市、区)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1

淄博市

高青县

无人机操控与维护

660601

2

淄博市

高青县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660303

3

淄博市

高青县

航空服务

700402

4

淄博市

高青县

工艺美术

750106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