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健全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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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4-544364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3-13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关于健全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健全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健全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淄教职字〔2024〕5号)和《淄博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淄审文调报〔2023〕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健全我市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中职学校专业“负面清单”
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鲁教职发〔2018〕1号)“健全专业设置与调控机制,建立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和信息发布制度”等有关要求,结合区域实际抓紧梳理制定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对纳入“负面清单”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新增,市教育局将不予进行新增专业备案。
二、及时裁撤滞后过剩专业
认真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指导意见》(鲁教职发〔2023〕1号)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健全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淄教职字〔2024〕5号)及我县专业备案工作有关要求,切实调减和撤销办学条件弱、水平差、就业率特别是对口就业率低和供过于求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对中职学校布点多、规模大、需求饱和的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会计事务、幼儿保育、法律事务、绘画、工艺美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行政事务助理等专业,原则上应纳入“负面清单”并限制新增。
三、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学校将2024年度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报县教体局行政许可科公务邮箱备案。并且要结合新学年学校和专业备案,做好向社会信息发布工作。
附件:2024年中职学校专业“负面清单”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2024年中职学校专业“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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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市 |
市直/县(市、区)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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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淄博市 |
高青县 |
无人机操控与维护 |
660601 |
|
2 |
淄博市 |
高青县 |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
660303 |
|
3 |
淄博市 |
高青县 |
航空服务 |
70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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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淄博市 |
高青县 |
工艺美术 |
75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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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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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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