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科技学校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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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501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1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的发放、填写。
1.重点认定对象有以下11类:
(1)脱贫享受政策。
(2)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严重困难。
(3)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4)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5)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6)孤儿。
(7)重点困境儿童。
(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9)烈士子女。
(10)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
(11)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
2.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二、收集《申请表》,进行班级评议并进行公示。
三、入户调查。
四、年级认定小组认定并进行公示。
五、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写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报告,填写统计表和汇总表。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