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科学技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5-552105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9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科学技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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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一、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二、政策依据:

淄财教(2013)37号文件执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按淄财科教(2022)9号文件。

三、资助标准:

免学费标准按照淄财教(2013)37号文件执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按淄财科教(2022)9号文件执行,学费标准高于免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四、资助时间:

公办学校不收学费,开学初直接免除。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为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二、政策依据:

《山东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015号)、《淄博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淄博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科教〔202011号)、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淄教财字[2021]9号)和《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文件。

三、资助标准:

平均每生每学年2300元,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分三档:A1800元(一般困难)、B2300元(困难)、C2800元(特别困难)由学校根据提交材料和实际情况评定。

四、资助时间:按学期发放。

五、资助渠道:

学校统计家庭困难学生社保卡号,教育局统筹由银行统一发放到学生银行社保卡。

六、资助流程:

1.秋季开学初,学校召开会议,部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学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班会、调查问卷等途径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

3.10-11月份,学校再根据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提供的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名单,以及县民政局和淄博市资助大数据平台提供的淄博市户籍非建档立卡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家庭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名单,核实家长提交的申请表信息,确定特殊困难学生名单。

4.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长或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学校根据家长或学生提交的申请情况填报《淄博市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完成导出。填写委托授权书。进行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家长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按要求签名并按捺手印。

5.严格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规范开展认定工作,班级评议—入户家访核实—年级认定—年级公示—学校认定小组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档次;

6.评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认定结果报送至县教体局学生资助科。由教育局通过银行将受助学生的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的社保卡(银行卡)上。

 

中等职业教育山东省雨露计划

 

一、资助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实施全日制公、民办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正式注册学籍且在校学生中,沂源县户籍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家庭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政策依据:

《淄博市民政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家庭在校生给予补助和财政全额承担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合规个人自负住院医疗费用工作的通知》(淄民〔202143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意见》(淄政办字〔202021号)、《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扶贫组办发〔20161号)

三、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四、资助时间:每年12月底之前。

五、资助渠道:

建档立卡学生由县乡村振兴局发放,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学生(家长)的“一本通”上。

六、资助流程:

9-10月份,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淄博市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大数据平台提供的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家庭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名单,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告知学生或家长,受助学生于1030日前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学校在籍在校证明”,验证核实后,测算受助学的受助金额报县民政局和县乡村振兴局;12月底之前县乡村振兴局通过银行发放到学生的社保卡上。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每年45月份,高考新生向就读高中学校提交贷款资格审核申请,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结合实际,进行贷款资格审查。 

 

其他资助

 

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淄博科学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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