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科学技术学校课堂教学安全安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6-558025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24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科学技术学校课堂教学安全安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4
  • 字号:
  • |
  • 打印

一、科任教师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课内、课外和相关时空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负责课前点名,发现缺课学生立即与班主任、学校沟通,查明原因,并做好记录。

三、注意课内实验、演示、活动安全并结合教材渗透安全教育知识。

四、协助班主任和其他科任教师共同抓好班级安全工作。

五、完成学校和班级分配的临时性安全管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