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科技学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29089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9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科技学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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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高青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作为我校处置紧急突发事故具体指导。

一、成立学校安全应急总指挥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一)处置紧急突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

     长:付豪

副组长:殷延国 李光星

成员:石立峰  耿振云 杨勇 王允民 胡业广 蔡龙普 殷新殷学刚  岳学雷  刘兵营  王士营 杜建华 成玉波

(二)处置紧急突发安全事故行动组织

1、现场指挥联络组:付豪

2、情况处置协调组:殷延国 李光星

3、后勤车辆保障组:石立峰

4、抢险救援组:杨勇

5、医疗救护组:郭晓颖

6、现场保护协调组:耿振云 王允民 胡业广 蔡龙普    王士营 殷新  杜建华  殷学刚  岳学雷   成玉波 

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7869970(政教处)7869971(总务处)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和交通工具,各处室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含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集体损伤3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学校。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到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学校。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学校。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准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市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各年级、各班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学校,经同意后才能实施,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学校领导。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亲密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县、市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