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中心路小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4-545201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07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中心路小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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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9月15日—9月19日:网上问卷调查表,确定认定档次标准。

二、9月20日—9月24日:《申请表》的发放、填写。

1.重点认定对象有以下8类:

(1)建档立卡生。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4)孤儿。

(5)重点困境儿童。

(6)烈士子女。

(7)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8)因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

2.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三、9月26日:收集《申请表》,进行班级评议并进行公示(1-2个工作日)。

四、9月28日—10月8日:入户调查。

五、10月8日—12日:年级认定小组认定并进行公示。

六、10月13日—19日: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写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报告,填写统计表和汇总表并公示等。

七、10月14-22日: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