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中心路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26682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2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中心路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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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图书室、室外厕所、围墙、学生食堂、宣传栏、体育设施等);构筑物(如田径场等)

2.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3.管理常规

1)总务处主任、校产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校长,再报县教体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4.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5.总务处每学期初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教育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