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中心路小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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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6-558335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1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必须进一步加强实验安全管理工作。
一、实验安全操作规程
1.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按自己的小组座位就座。
2.学生实验应在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3.实验前要对照实验内容,清点实验器材,并了解所使用仪器的使用方法。
4.实验过程中,不准离座、窜位、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注意安全用电。
5.进行教学实验时,应做到精神集中,认真听讲;实验过程中,严禁乱碰、乱摸实验室及实验台的各接线端头,以防止触及电源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6.实验电路安装接线完毕,必须认真检查后,经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复查才允许通电。
7.实验过程中如需重新安装接线时,必须切断电源,方可操作。
8.在接入电源时,必须认真小心操作,严禁人体触及带电部分,以免造成设备损坏及人身触电事故。
9.发生仪器、设备损坏或其它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老师处理。
10.实验操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将仪器设备整理好放在桌面,保持整齐,并由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检查验收后方可下课离开。
11.应保持实验台、实验设备的整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和焚烧废纸杂物。
12.实验室内一切物品及工具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装和拿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并照价赔偿。
13.任课老师下课后,要及时填写本次实验情况记录。
二、实验操作规范
1.实验前应认真预习,了解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定。
2.凡是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或室外进行。
3.严禁在实验室内饮水、吃零食或把餐具带进实验室。实验完毕,应立即洗手。
4.使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手接触电器,用电结束应拔掉连接电源的插座。
5.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受伤。
6.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7.闻有毒气体时,应用手轻拂气体,将气体扇向自己再嗅闻。不可用鼻子凑在容器上闻气体味。
8.实验完毕必须检查实验室,关好水龙头,拉开电闸刀。
三、实验操作人身安全规则
所有实验都必须在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1.实验管理人员、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必须定期对实验室设施、实验器材(药品)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报告学校有关部门雇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确证没有安全问题后才能投入使用。
2.任课教师进行演示实验或学生互动实验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实验安全问题。在保管实验器材时,严防学生私自拿取实验器材(药品)发生安全事故。
3.进行学生分组实验时,实验员、任课教师必须始终在实验室巡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4.教师进行创新实验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在进行了充分的理论论证和实验验证后,才能在学生中进行相关实验,禁止在学生中开展有安全隐患的探究实验活动。
5.分组实验后,任课教师必须组织学生回教室学习,禁止学生在校园逗留或者私自离校外出。
6.实验室要按要求预备急救药品及器械。
7.实验过程中突发安全事故,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必须立即终止实验,果断进行事故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在第一时间里将情况报告学校相关部门。